2022年“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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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公路路政法治化建设,促进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2022年“路政宣传月”活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年“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欢迎阅读!

2022年“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

2022年“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1

2022年是全国集中开展路政宣传月的第八年,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公路路政法治化建设,促进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116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执法明电〔2022〕1号)要求,结合“喜迎二十大”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和我市路政管理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学____、当先锋、护公路、优服务”为主题, 结合____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民生托底、货运畅通、产业循环”工作总要求,以“保防疫、保畅通、保运输、保稳定”为核心,以“守护公路安全、争当服务先锋”为主题,以“让路网运行更高效、让公众出行更便捷”为目标,深入开展富有时代精神和创新活力的宣传活动,讲好公路故事,展示行业形象,推进社会共治,为公众出行提供更有温度、更暖人心的公路服务,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宣贯重要指示批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疫情防控、保通保畅、安全生产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做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的信心决心。

(二)落实安全生产要求。重点聚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行动有关安排,宣传解读交通公安联合执法、科技治超执法、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涉路施工许可等业务流程,深入推进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重特大事故连续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解读保通保畅政策。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修订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公路法律法规规章,解读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77号)等公路保通保畅政策文件的举措;结合网民留言、电话投诉、网络舆情等反映集中的问题,撰写解读文章,答疑解惑,正面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畅通无阻,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四)宣传便民服务举措。重点围绕国省干线专养公路、客运场站、交通枢纽中心等基层一线疫情防控、保通保畅、安全保护等工作,宣传公路路政抓防控、保畅通、守安全、惠民生等生动实践,展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一线窗口“应开尽开”、拥堵路段疏堵保畅、优化司乘人员出行服务、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筑牢公路安全运行防线等工作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五)坚持问计问策问需。顺应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货运企业、货车司机和沿线群众新需求,结合路政管理相关工作,通过网络调查、视频连线、现场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群众诉求,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转变重管理轻服务观念,强化执法为民和服务群众意识,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推动路政工作转型发展,凝聚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智慧和力量。宣传解读保通保畅、治超执法、大件运输管理服务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增进了解、凝聚共识、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计划筹备阶段,2022年4月29日至30日。结合本市交通运输实际,在总结借鉴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做好动员部署,为活动开展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1日至5月31日。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既定活动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6月1日至20日。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提出建议,健全宣传长效机制。

四、活动方式

(一)开展“主动走访”活动。加强与公路沿线党政机关、乡村集镇、厂矿企业、在建工地、货运场站、中小学校等沟通,通过政策宣贯、业务咨询、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企业困难和群众需求,优化调整服务措施,促进路政管理服务转型。特别要精准对接辖区内重点装备制造业和重大建设项目,建立完善“一对一”联络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许可申报、路线勘测、通行监管等专业化咨询,提升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便利化水平。

(二)巩固“网络直播”精品成果。在总结近两年“网络直播”工作的基础上,在市、县分类开通“路政课堂”“执法先锋”“工作实践”等“网络直播”节目。鼓励继续发挥先进典型作用,优化短视频创作团队,完善自媒体平台,通过直播、录播等方式,继续开展“路政员的一天”“治超员的一天”“审批员的一天”“大件运输护送”等主题直播活动,展示路政管理的点滴细节,构建与公众互动交流的平台。

(三)开展“护航大件平安路”系列宣传。以“你眼中的‘巨无霸’”为主题,围绕什么是大件运输、为什么大件运输不会造成公路损坏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危害巨大、如何确保大件运输车辆安全通行等内容,组织撰写科普文章,设立展台展板、印发海报传单、专题讲座辅导;选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中典型案例,特别是货物吨位重、跨省数量多、运输难度大等案例开展宣传报道,通过展播电视专题片、动漫作品、微电影、现场直播等方式,向公众展示大件运输方案制定、路线勘测、许可审批、通行护送等服务全过程,体现大件运输对“大国重器”生产制造和“超级工程”的服务保障,增进公众对大件运输以及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工作的了解。

(四)优化“暖心”服务活动。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货车司机的急难愁盼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等具备条件的场所,科学加密设置核酸检测点,为货车司机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对因疫情滞留在超限检测站的司乘人员,尽最大努力提供送水、送餐等暖心服务。积极推动优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开通应急物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在超限检测站等场所,为货车司机提供加水、如厕、充电、休息等基本服务,加大对货车司机关爱力度,改善货运行业从业环境,切实提高路政服务水平。

(五)开展畅通“微循环”巡查。组织路政人员深入到乡镇政府、村居组织、集镇路段,深入宣传科学精准做好公路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讲清“四个严禁”的政策规定,重点复核是否擅自阻断或关闭普通公路,是否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设置多个防疫检查点,是否落实货车司机“即采即走即追”的通行管理措施,是否存在防控措施简单化、“一刀切”等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令限期纠正,确保打通城乡物资配送的“最后一公里”,保障农资和农产品运输畅通,服务春耕备耕。

(六)加强妨碍通行问题查处。对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进行监督,纠正落实不到位问题,巩固工作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防止出现反弹。借助12328、“前路无限”小程序等渠道,收集本地区治超、执法、服务等方面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让合法运输“前路无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落实,制定可行方案,明确工作经费,争取政府支持,联合相关部门统筹搞好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模式创新。充分发挥本地区主流、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鼓励各方参与,加强形式创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角度、多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形成宣传矩阵效应,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加强实效考核。活动开展期间,各单位至少优选1篇小文章或1部短视频或1部微电影等作品,积极向中国交通报以及“中国公路”、“中国交通”、“中国路网”等媒体投稿,若被以上媒体采用,将在2022年度绩效考评中酌情加分。

(四)加强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措施和成效,评估新媒体应用和专题活动的经验做法,特别是提炼行之有效的做法,优化完善路政宣传长效机制,为今后开展常态化宣传奠定良好基础。

2022年“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依法治路,保障畅通”为目标,以保障桥梁和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安全为核心,以路域环境整治、治超联动机制落实和运输车辆物料抛洒扬尘治理为抓手,扎实推进路政宣传月各项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____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为期一个月。

三、活动主题

“路政宣传月”活动以“爱护公路,服务出行”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在全社会营造了解公路、关心公路、爱护公路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路政宣传月”活动的有序开展,市局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检查,由局长曹建军任组长,副局长段闽任副组长,成员由政治处、办公室、法规科、路政科主要负责人组成。“路政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路政科,孔德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步骤

按照“市级统筹,县区为主”的原则,市局统筹指导和协调宣传月活动,各县(市、区)公路局负责本辖区内宣传工作,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负责高速公路领域的宣传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制作宣传材料(5月1日—5月10日)

各县(市、区)公路局、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根据管理职能和辖区实际情况,制作宣传材料。宣传材料主要内容可以包括:《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典型案例;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公路建设养护和路政管理成果展示;生动直观富有感染力的图片和动漫画等。

(二)开展多样化宣传(5月11日—5月31日)

一是开展实地宣传。

1、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路面电子显示屏等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2、在超限检测站对过往车辆发放宣传单,展示宣传展板;

3、在重点公路和桥梁附近的城镇、乡村中人群集中区域进行现场集中宣传,并利用执法车辆、公交车显示屏和车载广播、电视等进行流动宣传;

4、深入公路运输企业、学校、社区、村镇等开展宣传;

5、在各单位路政服务大厅、养护站办公场所和公路沿线、桥体刷制或悬挂宣传标语;

6、通过手机短信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

7、利用“两微一端”宣传平台,发布微信、微博、自媒体客户端信息。

二是进行新闻专题报道。

1、积极联系新闻媒体深入一线,专题报道活动月开展情况、公路安全保护工作成效及在公路安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

2、充分利用我市公路系统门户网站、微信等平台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除在本单位网站和微信平台发布有关报道外,要在各县(市、区)电台、电视台做专题播报宣传至少一次。

三是开展一次重点宣传。按照交通部统一安排,5月26日由市局牵头开展一次集中重点宣传,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具体活动时间和活动实施细则另行通知。

(三)开展专项巡查整治(5月9日—5月31日)

1、开展三级巡查。各县(市、区)公路局组织开展全市普通公路和桥梁安全保护及违法超限运输专项巡查;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全市高速公路和桥梁安全保护巡查;市公路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济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济宁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济宁市城区外环道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巡查,通过“拉网式”巡查,确保公路和桥梁安保工作不留死角。

2、落实问题整改。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落实整改;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要联合公安交警、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公路和桥梁安保工作落到实处;对于专项巡查整治活动情况,要及时向全社会发布,以整改带宣传,提升整体效果。

3、建立长效机制。在巡查整治的同时,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路路产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数据库,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公路和桥梁的动态跟踪管理;并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安全运行巡查整治机制,加强重点路段和重点桥梁动态监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各单位要将“路政宣传月”宣传活动作为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制定本单位宣传活动方案,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加强部门联动,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方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方法,统筹推进。要围绕“爱护公路,服务出行”主题,紧密结合本辖区内路政管理工作重点,形成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好各自的“特色动作”“自选动作”,不断提升公众对路政管理工作的认知度,提高爱路护路意识。

(三)注重培训,规范执法。各单位在开展宣传的同时,要做好路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教育执法人员遵守文明执法规范要求,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将执法工作与服务群众出行紧密结合,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创造良好条件。

(四)认真总结,全面提高。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总结有关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完善相关措施,建立长效宣传机制。“路政宣传月”活动总结材料,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报市局路政科。

2022年“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3

一、总体要求

以“防疫情、守安全、保畅通、优服务”为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调研、了解群众诉求,精心组织策划、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路政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各方支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和谐氛围,推动我县路政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安排

为期1个月(20____年5月1日至31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6日)。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工,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好宣传队伍,为活动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5月7日至25日)。各部门要按照既定工作方案,结合第x届世界遗产大会龙岩考察线路整治、全国“十三五”干线公路整治、“两高”沿线公路环境整治等综合整治行动,开展集中宣传,形成强大声势,营造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5月26日至31日)。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优化日常宣传工作,健全路政宣传长效机制。

三、宣传内容

(一)服务疫情防控,展示新形象。将路政宣传活动与疫情防控形势结合起来,选树一批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在抗疫一线、路政与治超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开展广泛宣传报道,讲好路政故事,用鲜活生动的事迹感染人、引导人、激励人,培育公路路政文化品牌和“形象代言人”,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榜样,争做先进、担当作为。

(二)宣传路政业务,展示整治成效。要将路政宣传活动与近期开展的路域整治、安全隐患大排查、道路客货运安全及公路安全整治等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展示交通运输部门服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工作成果,提升公众认可度、满意度,营造各方支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和谐氛围。

(三)完善公开制度,规范路政工作。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路政管理、治超执法等各类业务事项、政策依据、办理流程、权力和责任清单,做到管理流程全公开、许可过程全透明。统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地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解读政策法规,深化普法释法。要将路政宣传活动与普法释法结合起来,从治超联合执法、涉路施工许可、路域环境治理、公路安全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措施入手,重点讲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新政策、新标准和新措施。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是《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____〕17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全国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____〕6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____〕117号)等文件和相关解读文章。

三是《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政法〔20____〕2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闽交政法〔20____〕16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等十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闽交政法〔20____〕14号)等。

四、活动方式和措施

(一)整合资源,强化宣传影响。充分整合现有设施资源,在重点公路、桥梁、案件处理中心、政务服务大厅、超限检测站等场所,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摆宣传板、电子宣传屏和宣传车等,发布和播放宣传内容。借助新媒体受众广、传播快等优势,打造“互联网+路政宣传”新模式,发挥好“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作用,依托微信群、朋友圈、APP等新平台,大力推广“线上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推送宣传文章、视频等,提高路政宣传覆盖面和亲和力。

(二)树立标杆,突出宣传引导。认真梳理汇总本部门在路政、治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选树一批疫情防控的“抗疫战士”,爱路护路、严格规范公路文明执法的“公路卫士”,组织开展学习和宣传,在全行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鼓励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身边先进典型为榜样,爱岗敬业,开拓创新,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严管严控,净化执法环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宣传与整治一起抓,教育与纠正同步走,加强对各类涉路违法行为的治理,坚决整治超限超载、擅自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等涉路违法行为,不断增强“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效。同时,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向社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重点排查和治理对货运车辆不合理审批和乱收费、乱罚款和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深入宣传,聆听社会需求。以“路政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主动深入辖区公路沿线乡(镇)、村,在建工地等,发放宣传材料,宣贯路政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各方在路政管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诉求,倾听对路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路政管理工作,提供更高质量的便民服务,进一步巩固执法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执法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整体部署和指导活动月开展。

(二)加强资源整合。各股室(单位)要同心协力共同做好路政宣传工作,创建一支懂政策、善讲解、会沟通的宣传队伍,增强做好宣传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升主动发声的勇气和正面宣传的`能力。

(三)加强总结提升。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完善宣传措施。要主动与媒体沟通合作,加强跨部门宣传工作交流,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宣传矩阵,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2022年“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4

一:法律法规宣传:

1、制作横幅,刷写标语:

横幅4幅,分别悬挂,其中服务区二幅,熊口立交桥一幅,后湖立交桥一幅;标语刷写 条,分别于 向K (内容)

2、管辖区域沿线集镇、村庄采取集中宣传的方式进行: 6月 日上午到杨市办事处、后湖农场场部,6月 日下午到浩口镇、广华办事处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磁带并留存影像资料;6月 日至6月 日对公路沿线村庄徒步上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并登记造册

二、组织领导:

(略)

三、宣传对象:

1、管辖区域沿线集镇、村庄村民、学校学生;

2、潜江、荆州等地的运输大户;

3、所有在管辖区域从事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单位;

4、城建、土管、电力、电信、规划等相关部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路政管理条例》、《超限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内容。

五、宣传方式:

1.采取定点宣传和徒步上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

2.采取座谈、发放现场资料、播放宣传磁带、举办讲座和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宣传;

3.对路面情况进行集中整治。

六、具体实施方案:

(一)组织动员(6月21日至6月23日):全体路政人员要活动,充分认识此次法规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要通过这次活动,使我们广大执法人员真正做到学好、用好、贯彻宣传好高路法律法规。

(二)活动实施:

1. ①路上跨桥、费亭悬挂横幅,通道、隔离墙刷写标语(6月24日至6月26日);

②走村串户、联系村委会等向村民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并登记造册;选取重点行政村,与其村委会签订护路爱路公约,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违法建房、事故逃逸提供线索并查实的予以重奖;杜绝刺丝网内放牧、违法建筑、擅自设置补胎等标牌广告及村民上路行走、哄抢勒索事故车、帮助事故车逃逸等现象;(6月27至7月3日);

③到沿线学校进行宣传:采取知识讲座授课、办黑板报、图片展等方式进行宣传,对学生进行高路法规知识测考,评选优秀学生若干,并赠送学习用品等。(7月3日至7月6日)

④走访沿线运输大户,宣传高路法规,着重以高速公路安全行车、逃缴通行费、超限运输作为宣传重点;(7月7日至7月8日)

③走访相关单位进行宣传,以50M红线范围规划地基和跨穿管线等为主,向相关部门宣传高路法规,争取支持理解。

2.整治阶段:(7月9日至7月10日)

①施工安全管理整顿:

找管段内所有的施工单位负责人座谈、宣传、沟通,使之从思想上转变观念;集中施工单位负责人一起检查施工现场,召开施工现场会,指出安全隐患,评选最佳施工现场和最差施工现场,当场下达《整改通知单》或《停工整改通知单》。(7月10日至7月12日)

②费亭秩序整顿:

以费亭稽查为主,对违章进出费收广场行人、自行车、麻木、的士等进行整治;对冲岗等违章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填写稽查表格,请当班费收员签名。(7月13日至7月14日) ③联合整治违章侵权:

对管段内违章建筑进行宣传,责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联合高速巡警和地方公安等部门依法强制拆除。(7月15日至7月18日)

七、活动总结:

7月20日前各中队将宣传活动总结以书面形式(含图片、声像资料)形式上报,大队(7月20日至7月21日)将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以文字、图片、声像等方式进行总结。

八、几点要求:

1、 要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2、 要注意宣传方式方法,力求最佳宣传效果。

3、 收集宣传活动的第一手图片影像资料,加强宣传报

道工作,及时报道活动信息。

4、 保证宣传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两不误。

2022年“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5

一、活动主题

以“防疫情、守安全、保畅通、优服务”为主题,围绕当前路政管理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宣传合法运输、保护路产路权,提高服务水平,努力营造各方支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和谐氛围,推动路政管理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路政宣传月”活动顺利实施,高效开展,特成立“路政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____,联络员____,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协调及开展等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结合防疫工作重点宣传。宣传疫情期间在抗疫一线的路政执法先进典型人物、团体事迹等。

(二)结合普法工作全面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___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重点与路政执法密切相关的基础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结合路政业务规范宣传。宣传路政执法事项、业务类别,主动公开各项工作流程,公示权力和责任清单,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结合社会需求文明宣传。宣传“一站式”、“一对一”限时服务标准,全面了解货运企业、司机群众的需求,宣传大件运输、业务办理等相关政策,切实推动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

四、实施步骤

结合工作实际,“路政宣传月”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筹备阶段(4月28日至30日)。各单位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宣传任务和工作分工,做好动员部署,为活动顺利开展做好做足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31日)。各单位按照活动实施方案,与防疫工作相结合,开展全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日至10日)。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提出相关建议,健全路政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五、活动方式

(一)扩展“线上宣传”,提高宣传覆盖率。要扩展线上宣传渠道,一是将路产设施赔偿、大件许可办理等群众需求较多的业务流程,以及疫情期间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制作成小文章、短视频等;二是积极运用网络短视频官媒等,有针对性、时效性地推送宣传作品;三是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碎片化宣传,鼓励群众转发和分享,扩大群众知晓度,提高群众参与度。

(二)鼓励“网络直播”,提升执法上镜率。要提高上镜能力,敢于面对采访镜头,一是选取先进典型、执法标兵、业务能手等开展网络直播展示,具体可以向服务对象展示日常工作、业务办理流程、法律法规知识等;二是开展网络培训,对路政人员、管理对象采取视频培训,既能直播又能回放,确保培训工作不因疫情断档,培训效果大幅提升。

(三)打通“云走访”,提升服务走访率。要深化普法"六进",切实开展新形势下的“大走访”活动。一是利用电话走访、网络走访等线上走访形式,对辖区运输企业、货运场站、施工单位、客运场站等开展走访宣传;二是对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对象进行电子问卷调查,了解企业及司机实际困难和需求,听取意见和建议,健全“一对一”限时服务机制,确保提供优质便民服务。

(四)筑牢“线下阵地”,提高传统利用率。要巩固传统宣传阵地,一是充分利用执法服务站、收费站、服务区、高速公路主线电子情报板、广播等设施,滚动播放宣传文字标语(见附件);二是利用多功能执法车、无人机、记录仪、电视、投影仪等装备设施,采取无接触、少聚集的形式,播放宣传内容、视频素材等。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疫情期间宣传认识,将“路政宣传月”活动作为今年法治宣传和路政管理的重要任务,好的宣传也是提高战斗力的方法,切实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建立人才梯队。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线上宣传为主,线下宣传为辅的契机,在新时期积极培育一批懂法律、善讲解、会沟通的宣传人员,增强宣传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普法宣传人才梯队。

(三)强化经验总结。要做好活动期间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及时总结梳理存在问题,精心提炼推广好的经验,建立健全路政宣传长效机制,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和总结,于5月22日前将宣传活动小结及有关数据、图片、资料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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