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制安全知识_中学生法制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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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法制小案例

案例一:某校学生李某某在宿舍违章使用“热得快”,约9时30分离开宿舍时未拔掉电源,致使“热得快”过热,电线短路引起火灾。

分析:

1)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使用“热得快”,是导致火灾的直接原因。

2)生活中养成的粗心大意,在这次火灾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依据有关规定对李某某治安罚款100元

案例二:因为和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朱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劫了6名学生。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又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分析:不少例子表明,没有确切原因的夜不归宿,是临近或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征兆之一。据调查,在100个未成年犯中,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利用夜晚的时间完成的,而且不少违法行为实施后,他们都没回家。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护,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案例三:交友不良容易走邪路。15岁的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据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分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时期,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和好的朋友在一起,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若是和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终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他人包括朋友的要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会铸成大错。青少年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的预防犯罪能力,时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自由、快乐。

中学生安全教育注意事项

乘车安全二三事

青少年外出应尽可能乘坐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如需夜归,应找人送你回家,或者打出租车电召热线,出租车到达后,要跟司机核对你订车时提供的资料,如你留下的电话号码和姓氏,确定是否是你预定的车再上车,到达目的地后,可要求司机目送你进入小区或者大厦保安的视线后再离开。

如果是一人乘坐出租车,应选择坐在司机后面的位置,一旦觉得有异样,可以在照明条件好、人多的地方下车。另外,天黑以后,不要在偏僻、人少的公共汽车站候车。如果公共汽车上人少,要坐在靠近司机的位置。

遇到抢劫怎么办

第一,假意服从。首先要镇定下来,不要慌张,如果对方人多,力量强大,不要与之正面冲突,假装同意他们的要求,避免受到暴力伤害。

第二,有意回避。如果犯罪分子问你的家庭住址,千万不要说;他们让你带他们回家拿钱,就说家里有大人,让他们放弃跟你回家的念头。

第三,严词拒绝。如果你和你的同学力量相当,一定要拿出勇气来,对于他们不合理的要求严词拒绝。在与对方周旋时,要一边观察周围地形、来往行人,一边呼叫和逃脱。

第四,设法拖延、积极报警。如果对方强迫你跟他们走,要想办法拖延找机会脱身。一定要记住抢劫者的相貌、衣着特征等,以便事后打电话报警。

网上交友须谨慎

目前,不少青少年都喜欢用社交网络结识朋友、联络感情,但需要注意的是,网上的人员和社会上一样是形形色色的,青少年对网上认识的朋友一定要保持警惕性,对于对方提出的与钱财有关的要求更是要万分小心,多与父母老师沟通商议。不要把自己的地址、姓名、学校名称、电话号码等信息告诉对方,更不要轻易与之见面。

中学生法制安全小知识

1、中学生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因此年满14周岁的中学生如果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刑法对故意伤害罪是怎么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中学生如果把别人打伤是否需要赔钱?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因此中学生如果未年满十八周岁把别人打伤,父母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4、在别人打我时,我该怎么做呢?

答:如果是同学之间发生轻微的摩擦,要尽量冷静处理,决不能采取极端的方法去报复,如果双方不能和解,可以向学校教师反映情况,由校方进行处理。如果是社会青年无端殴打你,首先要保全自己的生命安全,及早脱身,然后及时打110报警,不应盲目的抗打硬拼。

5、在遇到社会青年或者高年级学生向我们要钱如何处理?

答:首先,如果是社会青年向在校学生要钱,应当及时向学校老师、家长反映或者向公安民警报案,以便尽快处理。既不能自己拿刀来解决,也绝不能逆来顺受,从而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其次,如果是高年级的学生向低年级学生要钱,可以向老师举报这种行为,不能几个同学结伙来抵抗或者报复要钱者,否则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走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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