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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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篇一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无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确保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特订本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性加强学习、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二、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负责,组员由中层干部、班主任组成。

2、教师实行轮值制度,列表上墙,明确责任。

三、学校要经常性组织人员对房屋、门窗、宿舍、厕所、围墙、球架、旗杆、水电、楼梯等进行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落实到实处。针对防交通事故、防电、防水、防火发生、防中毒,要经常性利用会议、广播进行教育、宣传、训话,并要做好记录。

五、校内活动:学生集体集队、上操、上课、搞清洁活动、外出参观等教师必须到场,维护秩序和安全;落实责任,如教师应到场而未到场,发生事故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六、班主任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不搞危险的涉及安全的活动;不玩危害个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险品(发现的要及时收缴),不到危害安全场所。

七、对教师食堂、学校商店要进行监督,严防食物中毒。

八、对学校各处室门窗关锁、保卫责任到人,财产损失经济责任追究到人。

九、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校内职工如随意牵引外人对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物产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

十、不允许不明身份人员带领学生离开校园。

十一、对发生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损失事故,师生都有责任维护,视情节轻重,对见义勇为者实行表扬奖励。对懈怠、旁观者进行惩处。

十二、因故、因事请假或值日值班,严格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清责任。

十三、对外学区学生的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并与驾乘人员和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校园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篇二

1.校门按照规定时间开门、锁门。

2.校外人员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园,校外非公务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校外人员需在校内住宿时,须凭居民身份证办理住宿登记手续。临时工必须办理暂住证或出入证,无证人员(除学生家长外)一律不得在校内住宿。

4.严格执行财物保管制度,各处室及有关场所的贵重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5.财物集中的地方,要认真落实防护措施,安装铁门、铁窗、铁罩和防盗报警设备,节假日安排专人守护;教职工的摩托车须停放在车棚内并上防盗锁。

6.较大数目的现金做到随用随取,不得过夜存放在办公场所。

7.校园内不准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应严格领取制度,严防药物失窃。

8.加强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使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消防基本知识人人皆知。

9.建立一支工作责任心强的义务消防队伍,协助学校领导检查和督促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教学设备、贵重物品较为集中的地方、学生宿舍和食堂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按时换药,保证灭火设备完好、有效。

11.电教室、实验室、语音室。图书馆和各处室、办公场所,下班时有关人员应检查各种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关闭。确认安全方可离开。

12.校园内不准乱搭乱接电线,违章用电者要严肃处理。

13.食堂、锅炉房应经常检查安全用火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4.学生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来校,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看书,不准使用电炉、石油气炉等。

15.全体师生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灾意识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发现失窃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尽快报告保卫部门;发现现场作案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并协助擒拿。

2学校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断提高一切为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安全保卫意识,各班认真学好用好学校印发的《自救自护安全常识》手册。

二、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校舍及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安全。

三、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对校舍安全做到心中有数,对护栏、雨棚等防止倾覆和坠落。

四、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对线路、插座、吊扇、日光灯进行维护和检修,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对师生进行安全用电的常识教育,确保安全用电。

五、落实防范措施,重点库室双门双锁,重要设施器材教具,寒暑假集中储藏和管理。

六、健全值班制度,平时门房日夜设专人守卫,节假日由领导和教职工轮值加强保卫工作。

七、校园内禁止骑车,经允许进入学校的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八、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随意进入校园,更不能将车辆驶入校园。

九、学生下午不得提前到校(下午上课前半小时开门);放学后不得在学校内逗留(放学后半小时清校)。

十、定期召开校园安全、消防、饮食饮水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十一、加强信息反馈和汇报工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资料的保存工作。

校园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篇三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保卫领导班子。

二、所有安全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管理好校园内的相关的安保工作。

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每期要开展一次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安全、保卫”知识为主题的班会,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四、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应设施,确保有备无患。

五、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设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禁在校园内追赶、打闹、骑自行车横冲直撞、撒把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学生。

七、防止外人对校园的干扰、滋事,即时协调、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

八、搞好晚间巡查、防火、防盗,对事故隐患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九、切实安全用电,按章用电,有事找电工,经常检查各用户的用电情况,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及用电器,以免酿成火灾。

十、实行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决”,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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