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春季防范火灾方案

| 小龙

为例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总工会及区安监局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社区春季安全防火工作,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着力解决影响我社区的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按照区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部署,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全社区经济发展、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和居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 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

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打通消防通道,净化消防安全环境;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努力实现火灾发生总量控制在20XX年下降30%的基础上,在下降一个百分点。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

三、 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成立新志社区春季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于春华(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

副组长:杨万军 王燕

成 员:肖伟付巍 李静 王艳 齐艳娟 李靖

四、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 继续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状。

(二) 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排治。

(三) 开展90天的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对辖区内的“

小”单位及辖区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和摸底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单位和企业,下发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

(四) 加强大风天气的火灾防范工作。社区在五级以上大

风天气全员出动,进行包片包户,死看死守。“六小”单位大风天禁火限电。

(五) 以棚户区、筒子楼为重点,全面推进“62511”工程。

要做到:“六清、两键、五备、一防范、一打通”工程“六清”即:1清消防通道、楼梯、走廊、门洞;2、清模板 棚、 天棚、地下室;3、清易燃易爆物品;4、清烟囱、火墙、火炉;5、清电源、电器设备;6、清其他火灾隐患。

“两键”即:1、建立七户巡防制度。以居民楼院为单位将全体住户及企业单位、个体商户平均分成七组,轮流巡防楼院、企业、个体商服,每月循环一次。2、建立三级督查制度。小组长督查巡防队伍、社区主任督查小组巡防队、社区工会委员督查小组巡防队。

“五备”即:居民楼外安装2根牢固耐用的下滑抱柱,

于发生火灾时群众逃生;2、每个居民楼院至少配备4个灭火器;3、每户居民至少配备一套防火布;4、二楼以上每户居民准备一条防火绳;5、每户居民家中备足常用水和滑石粉等基本防范器材。

“一防范”即:加强巡防和检查,防范坏人实施故意纵等破坏行为。“一打通”即:彻底打通居民楼院防火通道,对有条件打通第二条防火出口。

(六) 加强对弱势群体、农民工、流动人口等人员的管理

对辖区内弱势群体确定重点对象,落实走访工作制度,加强对其消防知识的宣传,提高他们消防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七) 时间安排。从3月2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与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31日)要利用社区板报、宣传标语以及入户等方式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春防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30日)。社区、企业公司要按照上述规定的任务进行检查和整改。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阶段(5月1日—16日)。街道办事处由司法所牵头将对辖区内的重点地段和场所进行一次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5月17日—3日)。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上报到上级有关部门,并形成总结上报。

五、具体要求

(一)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社区要亲自抓好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4.17”和“5.6”两个防火宣传日进行宣传。春季是火灾的高发季节,千万不可忽视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牢记“治副千日好、火烧当然穷”的历史教训。

(二)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大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将辖区内的重点地段、重点场所、重点部门落实到人头,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

(三)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制定火灾扑救预案,一旦发生火灾隐患,各负其责,及时上报情况,及时进行扑救,确保“打早”、打小。

篇二:社区春季防火方案

按照省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季防火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春季火灾形势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消防工作会议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镇赉的高度,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做好各项消防工作,努力实现减少小火、控制大火、杜绝恶性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平安镇赉”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春季防火工作领导,保证各项措施落实,镇政府成立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万鹤(党委书记、镇长)

副组长:辛志刚(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田玉臣(常务副镇长)

成 员:镇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秘书室,负责全县春防期间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晓东兼任。

三、工作目标

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村屯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清剿火灾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进一步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落实大风天火灾防控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整体能力,坚决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及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任务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村、各单位要按照《20XX年消防工作责任书》要求,明确消防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特别是涉及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创建全国消防安全示范校等重点问题,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二)扎实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村、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镇赉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树立单位消防责任主体意识。提高单位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做到“能火场逃生白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顼治理活动村、各单位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六小”场所和城镇、农村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公安派出所、镇消防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大防火检查和夜查的频次和力度,对危及消防安全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无法保障消防安全的企业,要依法关停;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四)全面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春季历来是我镇火灾多发时期,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六级和六级以上大风天,县政府要及时发布禁火命令,严禁野外动火。要动员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等有关工作人员,对居民住宅、街道、村屯包片包户开展检查,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发生。

(五)全面做好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按照《吉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公安派出所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未纳入日常消防监督范围但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同时,对监管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场所)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火灾事故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六)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村巡逻大队要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认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扎扎实实做好灭大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的检查和维护,做到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够快速出击,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七)深化社会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村、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普及消防知识。推动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举办村“两委”、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特殊工种人员培训班,全面提高相关人员的消防技能水平。建立消防宣传社会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作用,不断提高消防宣传社会覆盖面。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今年的春季防火工作从3月1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2 0日)。做好思想发动,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春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检查整治阶段(3月2 1日-5月2 0日)。按照单位自查、行业复查、重点抽查的方式,落实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全力以赴做好春季各项防火安全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 1日-5月31日)。对春防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开展验收评比。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村、各单位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抓落实。镇政府分管领导要负责各部门、各行业系统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成立由派出所、安监、教育、土地、城建、粮商、文体、卫生、工商、民政、广电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种督查春防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村、各单位要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春防期间,村、各单位每月至少要开展1次检查,各行业系统每半月要开展1次抽查。对于责任不落实、检查不细致造成恶性火灾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力。村、各单位、公安派出所必须全面掌握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定期走访各重点看护对象,把消防管理和宣传教育培训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村、各单位要及时做好阶段总结和信息反馈工作。村、各单位分别于4月1日、5月30将春防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镇消防工作委员会。

篇三:社区春季防火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春季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春防期间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公安部、监察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监督,消除火灾隐患,强化检查督导,搞好社会宣传,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化新模式,预防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市火灾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共创平安长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为做好春防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一)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是否逐级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个岗位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岗位防火工作职责。

2.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针对本单位的实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是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资金,是否按期整改火灾隐患。

3.消防安全疏散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是否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被遮挡覆盖,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了演练。

4.建筑消防设施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依法投入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6.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整改期间是否采取了确保安全的措施。

7.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屯是否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任务,是否制定大风天火灾应急预案。

(二)检查重点

1.商(市)场、影剧院、公铁客运车站、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游戏厅、网吧、洗浴等商业、文化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餐馆等住宿餐饮场所;

3.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4.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单位;

5.粮食、木材等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堆垛;

6.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及集体宿舍等;

7.医院、学校、敬老院、教堂等人员密集场所;

8.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屯。

三、时间步骤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

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制定春季防火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春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驻长各企事业单位也要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春季防火工作高潮。

(二)检查整改阶段(3月16日至5月8日)

1.自检自查。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按照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重点整治问题要立即整改。4月15日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送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2.行业系统检查复查。各级文化、商务、粮食、教育、卫生、民政、旅游、建设、人防、石油、广电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由领导带队组成行业检查组,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应依法依纪给予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行政处分,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4月30日前,上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向市、县防火安全委员会上报内容详细的行业系统检查情况报告。

3.专项抽查依法监督。各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73号令),确定春防期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范围,制定抽查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告,实施重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4.做好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屯消防工作。城市社区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公安部、民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落实所属单位和居民区防火工作责任制,加强用火用电管理,组织大风天对棚户区的防火巡逻监护。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公安部等5部委《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乡规民约,组织村民防火联防,加强电气线路检查,落实大风天村屯防火措施,严禁柴草堆垛迁回村屯。各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吉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做好辖区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督促落实老弱病残人员的安全监护措施,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开展灭火演练。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9日至5月31日)

1.在自检自查、行业系统检查复查和专项排查依法监督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联合行动,依法查处。

2.各乡镇政府和城市社区、街道办事处要组织由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村屯、居民小区、居民楼进行检查。

3.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要成立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春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春防工作的领导,部署任务,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公安、消防、文化、商业、教育、卫生、民政、旅游、建设、人防、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监督检查任务。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要建立和落实县(市)、区领导包乡镇、乡镇村干部包村屯的大风天村屯防火领导包保责任制。对重大火灾隐患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真正做到整改责任落实、任务落实、资金落实和时间落实,并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发布大风天防火预报,宣传大风天室外动火吸烟的危险性、火灾的危害性和开展春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宣传春防工作范围和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宣传消防法规、春季防火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对发现的重大消防问题要公开曝光或跟踪报道,实施舆论监督。

(四)加强督查工作。春防期间,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纪检、督查、公安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对春防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工作不负责、行动组织不利、消防问题突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改正。对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督查、监察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五)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支队)汇报春防工作进展情况。5月31日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报送春防工作总结报告(电话、传真:8923121-3039、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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