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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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手册为增强员工自律意识、规范工作行为而制订。

第二条每们员工均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维护公司声誉和形象。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发扬"务实、守信、创效、发展"的精神,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八字方针,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第四条本手册解释权属公司。

第二章细则

第五条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

2、员工上下班严格实行打卡制度,严禁迟到或早退。

3、员工因公外出必须得到部门经理的许可,并在留言板上写明去向。

第六条请病、事假规定:

1、员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并持医院的病假证明到管理部办理病假手假。

2、员工如需请事假,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及预计缺勤天数,并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到管理部办理请假手续。

3、员工事假连续3天以上(含3天),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事后说明理由,并立即补办手续。

5、请病、事假以半天为基本单位。

6、无故不上班作旷工处理,并给予行政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七条加班及调休:

1、加班时间以半天为基本单位。

2、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加班。

3、加班处理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八条带薪假期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事项: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心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进取,努力钻研业务,与公司一同成长发展。

2、心胸坦荡,光明磊落,严以律己,宽厚待人,友爱互助,相互尊重。

2、工作时间严守工作岗位,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聊,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

3、忠诚公司,服从领导,勤奋工作,言行要体现公司的良好形象。

4、员工有责任和权力向公司高层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情况汇报。

5、员工工作时间应按公司制度要求衣着整洁,举止大方,言语文明。

6、待客礼貌、热情周到,接听业务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重要电话要及时记录。

7、各种往来公文、信件等签收后,及时登记、保管、传阅,上级来文、来函及其他方面的重要信函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8、办公文明,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不要在办公区域进食或非吸烟区吸烟。

8、上班时间不得拨打私人电话及长时间接听私人电话。

9、员工有以下情况,必须立即向部门经理及管理部报告:

(1)结婚或离异、(2)姓名、住处或电话变更(3)身份证换领(4)本人或配偶分娩

第十条禁止事项

1、欺骗公司和同事的行为。

2、泄露公司机密,歪曲事实,散布流言蜚语,以公司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3、工作懈怠,违反工作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指示,越权行事,独断专行,搞小团体,无事生非,扰乱工作秩序。

4、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接见私人来客,或带私客在公司活动。

5、在工作时间做与业务无关的事情。

6、未经许可,从事其他职业。

7、利用公司设施进行与公司无关的活动,侵占、挪用公司财产。

8、假借职权营私舞弊。

9、携带危险品、违禁品或与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一条安全保卫制度。

1、员工应视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为已任。

2、办公室严禁吸烟。

3、遇火灾隐患应及时清除。

4、严禁违反操作规定使用各种仪器、电器。

5、员工下班前应清除废物桶。

6、下班后文件、纸张等易燃物不应放在桌面上,应放入箱、柜内、并将柜门关闭。

7、各办公室下班后应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并将窗户紧闭。

8、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对本办公室作最后的安全检查;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对公司用最后的安全检查。

9、公司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随时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十二条员工因

过失或故意违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违纪者的责任,给予教育、处罚、赔偿、直到辞退,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员工手册协议书篇2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员工手册协议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理解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二条: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三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1、公司---即指__公司;

2、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3、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4、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5、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6、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7、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8、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资料;

9、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10、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理解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11、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12、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13、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14、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第四条:一般规定

1、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2、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3、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4、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2、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3、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4、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岁的男女青年);

5、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第七条: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1、向行政人事部带给有关证件;

2、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3、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4、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5、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6、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7、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第八条: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3、职称证(有职称者);

4、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寸照片四张;

6、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7、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8、婚姻状况证明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第九条: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忙新员工理解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状况、讲解本职工作资料和要求,帮忙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员工手册》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到达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职责:

一、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四、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五、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职责。

第十四条: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状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条: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周一至周五,9:00-12:30,13:30-18:00

周六,9:00-13:00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钟以内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状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三、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状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回到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出

一、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国际劳动节三天(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国庆节三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节放假从农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诞节一天(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为公司应放假之节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间,工资照发)依照政府法令应公假者。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给予公假。

2、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按工伤天数扣发全勤)

A、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如状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A、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特殊状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B、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天以上务必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以上干部请假均需由(副)总经理审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

D、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25×事假天数

E、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状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4、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为1个月,工作4年至6年者为2个月,工作7年至20__年者为3个月,工作满20__年以上者为4个月。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状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以旷工论;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c.1司龄3年以下(含3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50%

c.2司龄4-6年(含6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30%

c.3司龄7-20__年(含20__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10%

c.4司龄20__年以上(含20__年)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不扣工资

D、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5、婚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满22周岁,男满25周岁);

C、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7、产假、假:

A、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假考勤。

B、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C、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15天,工资照发;

E、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F、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的工作量。

G、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假。

I、已婚女员工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给假标准:员工进入公司实际工作满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从第四年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1)试用期员工;

2)服务年限未满一年者;

3)前一年度曾受大过(含)以上处分者;

4)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14日者;

5)前一年度曾有旷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

2)计算第二项服务的月份数,不足一月者不计;

E、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1)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将休假单送行政人事部。

2)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日前将工作交给代理人;

4)未进行相关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员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G、员工年度休假期间,如公司有紧急事务时,需其随时销假上班,员工不得无故推辞,但员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请年度休假的权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给予员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临时请假的变通。

9、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节日,则不予计入请假期内;

10、部门主管(不含)以下人员的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请假均需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请假,均需直接打电话给总经理请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并不听门卫制止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九、本公司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报、传真报告主管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

十、公司因生产订单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员留职待岗,需服从安排,并且在待岗期间需随时服从公司指令上岗或其它公司活动。

第四章: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四条:工资结构

一、基本薪资:依深圳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二、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三、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四、职务加级:依担任必须主管以上职务职责的津贴;

五、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状况下发生调整:

一、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状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潜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务必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试用期内员工离职状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状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五章:员工权利

第二十七条: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条: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三十条: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一条:有对公司发展提出推荐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职责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五条: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第六章:员工职责

第三十六条:员工职责

一、员工务必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

二、员工对公司指派之工作务必尽责;

三、员工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厂牌;

四、厂牌应妥善保管,遗失时,应即附照片一张,连同工本费20元,送行政人事部门补发新证,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厂牌;损坏时,应至行政人事部门以旧换新;

五、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状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六、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

七、员工应对主管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状况呈报主管;

八、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公司机密,务必尽义务保密;

九、员工务须爱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应就工作场所的各种机会学习训练,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场所应持续整洁,避免发生不必要之灾害;

十二、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

十三、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之:

1、员工之住址;

2、家庭状况(如结婚、离婚、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

3、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

4、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

第三十七条: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装备、厂牌、员工手册、文件等物归还公司,若与公司仍有债务时,务必偿还了结。

第三十八条:员工与公司仍订有劳动合同之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用关系。

第三十九条:员工须遵守安全卫生规则及配戴各项安全装备,并应注重本身和顾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条: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七章:仪表与行为规范

第四十一条:员工须仪表端庄整洁。

第四十二条:同事间互相关怀尊重,并协商互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三条:上班务必举止端正,不得唱歌、高声说笑。

第四十四条:员工对上级说话谦逊有礼,言语持续请示口吻。

第四十五条:向上级汇报时准备充分,按约定时间实事求是报告,并注意简明扼要。

第四十六条:遇客人来公司时,应热情服务以礼相待,时时留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十七条:接听与使用电话客气热情,不得失礼。

第四十八条:讲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第四十九条:基本原则

一、公司倡导诚信、团结、创新、求实、守法、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

二、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务必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三、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职责;

四、在员工招聘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门按既定的岗位标准进行择优录用,为人才带给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部如有亲属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能够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第五十条:经营活动

一、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二、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2、以公司名义带给担保、证明;

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五十一条:兼职

1、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3)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兼职。

第五十二条: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理解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状况下,才能够理解,但不论价值多少,均需向公司总务部门报告,一般应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四条:员工不得利用个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状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五条: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十六条: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付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第五十七条:交际应酬

1、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宴请及娱乐活动。

3、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第五十八条:保密义务

1、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带给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状况、业务数据。

2、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3、管理人员、涉及技术资料的人员严禁泄漏公司技术机密。

第五十九条:保护公司资产

1、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第六十条:禁忌事项

一、泄露公司机密或对公司进行不利捏词;

二、在禁烟地区吸烟、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或未经许可动火者;

三、随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携带与工作无关之工具或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五、赌博、威胁、殴打、伤风败俗等事,侵犯他人权利,携带枪弹利器、散发传单、损毁公物及一切危害公众秩序或安全之行为;

六、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以达个人目的之行为;

七、潜进异性宿舍;

八、未经许可携带公物或文件资料外出,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拍照,或私自带外人入公司;

九、未经许可张贴标语、召集群众公开演讲,募集捐款;

十、非专业机械操作者,禁止图试或操作机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装备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时间内,不得穿着污秽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觉;

十三、禁止穿着拖鞋、赤脚、赤膊进公司;

十四、男性员工不得长发披肩,头发应剪理整齐;

十五、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炊具烧煮或擅自篡改、添设电气装置。

第六十一条:员工违反上述事项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依惩罚事项酌予处分。

第九章:培训与发展

第六十二条:为增进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熟练以确定员工将来之职位,公司将举办职业训练。如对员工带给职训机会,结训后须进行考核,或呈送职训心得报告书经上级核签,副本送人事部门。员工不得拒绝参与职训。

第六十三条:外派中长期培训,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应服务期。

第六十四条:培训教育是公司及员工均应履行的义务。规定公司确定的培训计划所通知的参加人员,均应准时参加,有事均应事先请假,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员以缺习时间长短视作旷工处理。

1、公司以为员工带给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职责。在公司,员工勤奋的工作除能够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能够得到公司适时带给的训练和发展机会。

2、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如: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知识;员工的经验将是基层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员工在本公司的经历将有助于其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章:考核评估

第六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进行月度工作绩效达成状况考核;同时每半年公司将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全面性的员工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潜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第六十六条:每年7月份对上半年进行考核一次,次年1月进行上年的总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条:所有办理考核人员不得徇私舞弊或错误,且应保密不得传播。每次考核后,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对下属开展面谈,帮忙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善和提高的意见。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低下水平者,将失去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务必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善;经岗位调整或培训,仍连续两次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亦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六十八条:奖惩种类及金额

一、奖励区分为:

1、嘉奖:办公室职员10元、主管以上人员20元;

2、小功: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功: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二、惩罚区分为:

1、申戒、警告:

2、小过: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过: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4、降级:

第六十九条:奖惩关系:

一、三次嘉奖为一次小功;

二、三次小功为一次大功;

三、三次申戒或警告为一次小过;

四、三次小过为一次大过;

五、三次大过即予解雇(开除);

六、奖惩事项列入年终考核及升迁之考评。

第七十条:员工具有特殊表现者应予奖励,而违反公司规定者,应予惩罚。

第七十一条:员工奖励资格如下:

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2、培养和举荐人才;

3、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4、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5、改善管理成效显著;

第七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1、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减少损失者;

2、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3、工作热忱合作愉快,并有效率成果者;

4、爱惜公物节省原物料有事实可资证明者;

第七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记小功;

1、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节省使用原材料减低成本,获得优良成果者;

2、抢救变故或灾后修缮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3、带给研究之具体推荐,经采行后确有显著优良效果者;

4、制订工作方案确实可取,并执行认真,实施后到达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5、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足可为员工楷模者;

6、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以记大功:

1、遇重大灾害时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2、改善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3、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恶习得以排除者;

4、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以上为不定期即时奖励。公司另设定年度个性奖。年度个性奖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的综合考评后择优推荐,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年终大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员工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将获得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的纪念金牌奖章。

第七十五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记申戒警告:

1、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轻微者;

2、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3、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5、受指定上课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6、工作时间内喧哗大声闲谈干扰他人工作者;

7、公出办事不填写公出单者;

8、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9、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10、破坏环境卫生者;

1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12、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13、办公室员工礼仪不佳初犯者;

14、工作时间内,未经同意私自会客或打私人电话者;

15、在办公室吸烟者;

16、人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第七十六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以不实理由或证明请假者;

2、未经许可私自带人入厂参观者;

3、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4、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5、管理监督方面松驰,致所负责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诿或回避职责者;

6、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者;

7、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8、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肇轻微事故者;

第七十七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工作懈怠失时误事,致使公司损失且有据可查者;

2、任意浪费使用原物料或损坏公物者;

3、疏于监督或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带酒上班者;

5、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6、行为粗暴或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7、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护私人物件者;

8、发现机器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主管者,或对相关业务作虚伪陈述及故意隐匿不报者;

9、见灾不救,反而回避而酿成灾祸者;

10、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1、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12、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者;

13、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损失者;

14、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

15、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16、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17、泄露公司机密及人事考核资料者;

第七十八条:员工违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级处分:

1、在工作上欺骗隐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拒绝执行者;

3、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产设备器具物品遭受遗失或损坏者;

4、疏忽工作引发事故或因其个人行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5、顽抗或轻蔑主管或类似行为者;

6、对公司授于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7、在公司或厂区内买卖物品或类似行为者;

8、不遵守工业安全规则批示或有关防灾措施者;

9、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召集互助会或募捐活动者;

第十二章:福利

第七十九条: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实际需要带给各项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条: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国家和本地区之规定办理各种劳动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第八十一条:为了员工身心健康和及时发现隐患,每年三、四月份组织员工参加体格检查,以及疫病流行时进行预防注射。

第八十二条:贺仪公司员工结婚,凭有效结婚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赠礼金。

一、在公司服务不足2年者,礼金为388元;

二、在公司服务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礼金为488元;

三、在公司服务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礼金为588元;

四、在公司服务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礼金为688元;

五、在公司服务8年(含)以上,不足20__年者,礼金为788元;

六、在公司服务20__年(含)以上者,礼金为888元;

本公司员工子女婚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一律赠礼金200元。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春节晚会、郊游等。

第十三章:劳动合同

第八十三条: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条: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二、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三、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能够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且能够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贴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六、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职责。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但视实际状况经批准获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条:完备离职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均务必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或扣留未领工资。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离职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工作服、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总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5、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离职人员应办妥职务移交手续,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从其剩余工资扣款,不足扣缴且不予处理者,依法追究相应职责。

6、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约定办理。

8、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9、辞退或开除之员工务必在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本公司。

第八十六条: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人事部门或员工上司或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第八十七条: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透过申诉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第十四章:劳动保险与劳动保护

第八十八条:劳动保险:

一、本公司员工参加劳动保险,均按国家与本地区之规定办理;

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按本地区规定办理;

三、本公司根据需要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第八十九条:劳动保护

一、本公司员工应重视安全管理规则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提升操作技术水平,用心参与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

二、员工在执行任务时,应配戴安全保护装备;

三、禁止在灭火器周围堆积物品,或肆意玩弄灭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时受阻;

四、不得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

五、厂区失火时,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为照顾员工之健康,公司将视需要办理健康检查;

七、公司有权禁止或解雇患有传染病之员工参与工作,每位员工对同事间知悉有传染病者,均有义务呈报行政人事部门处理,以确保多数员工安全;

八、工伤发生后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提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章: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第九十条:终止劳资聘用关系区分

一、员工自请辞职;

二、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三、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四、因法律裁决而解聘;

五、因年迈而终止劳资聘用关系。

第九十一条:自请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自请辞职应按离职规定正式提出申请,公司不发补偿金;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均视为自请辞职论,公司将予除名。

第九十二条: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一、本公司将依劳动仲裁委员会核准或经劳资双方之同意而终止聘用关系;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终止任用;

三、员工生病逾医疗期未痊愈或患恶性传染病者,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四、公司为裁减冗员而解聘;

五、员工解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公司即予解聘;

六、员工违反下列严重事情者,将按劳动法令之有关规定办解聘,而不发给遣散费或补偿金:

1、屡教不改,仍坚持对主管下达的命令采取顽抗者;

2、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再犯者;

3、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恶习或在厂内喝酒者;

4、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秘密者或盗用印信,伪造不实工作记录文件单据意图侵占公司财务者;

5、按照业务管理规定贴合解雇条件者;

6、诱惑怂恿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进行犯法行为者;

7、携带枪弹利器或其他违禁品毒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8、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9、年度内功过相抵后,仍积满二大过者;

10、在工作场所或上班时间内有伤风败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为者;

11、犯有偷窃舞弊或其他行为,而使公司无法对其信任者;

12、因职务关系收受贿赂欺诈或其他不法行为,致使公司无法对之信任者;

13、员工在录用时蒙弊公司,出具伪证文件,或捏造谎报者;

14、违反安全管理规则导致重大意外事件发生者;

15、上班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经大过后再犯者;

16、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

17、员工在公司或工作场所进行赌博者;

18、张贴标语散发传单聚集群众公开演说煽动公愤挑拨离间或类似行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乱者;

19、挑拨离间导致员工离心分裂者;

20、公然揭露业务机密者;

21、带给虚假发票凭证企图报销或已经报销者;

22、在禁烟区域随处吸烟或动火者;

23、在工作场所内策划支持参与或企图偷窃侵吞破坏等类似行为经查属实者;

24、对上级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行使威胁虐待殴打或同事互殴者;

25、品行不羁,足以危害公司或职工利益者;

第九十三条: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一、本条规定是按劳资双方不须任何步骤或有关方面之核准而自行终止聘用;

二、因法律规定而终止聘用关系,是基于下列情形:

1、试用工或特聘工因试用不合格;

2、合同期满;

3、员工本人死亡。

三、因法律关系而终止雇用者,不须作任何解释说明。

第九十四条: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员工触犯刑事,经起诉尚未判决前,将暂予无薪停工,若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条:因年迈而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一、员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职员55周岁),公司基于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关系;

二、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工作者,公司以劳动法解聘。

第十六章:资遣

第九十六条:资遣条件

一、亏损或业务紧缩致使经营严重困难,需裁减冗员时;

二、生产、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须裁减人员;

三、员工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亦不宜改调其他工作时;

四、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五、签订劳动合同时依据之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劳资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时。

第九十七条:因前条原因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时,应在三十天前书面预告之。未经预告即终止劳动合同者,发给三十天之预告期间本人工资。

第九十八条:本公司正式员工经预告被终止劳动合同时,发给本人一个月工资作为资遣费。

第十七章:其它制度规定

第九十九条:合理化推荐及申诉制度

一、意见调查

公司透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书面或面谈方式向员工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员工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除此之外,员工可主动透过季刊、总经理信箱等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意见与推荐将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思考因素。公司虽不承诺员工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员工以相应的答复。

二、申诉程序

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按申诉程序选取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申述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述书务必具名,否则有关申述有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原则上,员工的各层上级管理人员直至总经理均是申诉对象。但公司鼓励员工采取逐级申诉的渠道反映状况;当员工有认为不方便时,可向行政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总经理申诉。但当员工认为有必要直接向总经理申诉时,能够向总经理信箱投申诉信以及直接向总经理当面申诉。

各级职责人或职责部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来源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透过书面或面谈方式通报给申诉者和行政人事部门。员工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仍能够继续向更高一级部门申诉。

第一百条:晋升制度

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坚持内部晋升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原则。工作勤奋、表现出色、潜力出众的员工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如果贴合下列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工资亦会相应增加:

1、个人工作潜力优秀;

2、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3、对所晋升的职务有兴趣;

4、到达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

5、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潜力和培养潜能;

6、具备诚信的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7、工作绩效显著;

8、已参加过晋升职务须理解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一百零一条:本《员工手册》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一百零二条:本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手册一切资料,并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职责。

第一百零三条:本规则不尽之处,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注:1、本《员工手册》解释权归____市__有限公司所有;

2、本《员工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3、本《员工手册》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行政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4、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本《员工手册》主动交还行政部;

5、对本《员工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亦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本手册资料,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行政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6、本《员工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带给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员工手册协议书篇4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加强员工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美誉度,对实验服的制作、领用、发放、着装实施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技术部全体员工。

三、职责

技术部负责实验服的制作、发放、登记、检查、折旧等手续办理。安排专人对实验服制作、领用、折旧扣款、库存等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台账,并于每年年底对当年实验服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四、配发数量

每人一套

五、实验服制作

1、实验服的面料、颜色、款式由公司统一标准,后期延续性制作时按标准进行,如更换款式布料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实验服每一年更换一次,由技术部负责统计使用实验服一年的人员名单,在换季时按公司规定款式面料进行制作。

3、员工配发的实验服发生丢失、损坏的,在交纳成本后按上述要求制作。

六、工装领用

1、实验服制作完毕后,技术部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后通知相关人员领用。对不合体的应及时让厂家登记整改,并做好记录,整改周期为接整改员工通知后三十个工作日完成。

2、领用时需填写《实验服领用登记表》,表上应注明日期、领用人、领

用实验服类别(秋冬装、夏装)、款式、数量等。,

3、新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员工不予领用实验服,可根据公司实验服的颜色、款式等自行解决。

七、备用工装管理

1、技术部做好备用工装的管理工作。

2、技术部应做好备用服装的补充工作,当备用实验服少于4套时应及时制作,以备使用。

3、备用实验服应入库妥善保管,注意防虫防潮污染,保证能随时使用。

八、着工装要求

1、技术部所有员工进入实验室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实验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实验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

九、工装折旧

1、自实验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1年以上者,员工辞职(辞退)时,不收取实验服费用。

2、自实验服发放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实验服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

3自实验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年者,辞职时,收取实验服成本价100%费用,被辞退收取实验服成本价80%费用。

4、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实验服丢失、失窃的,应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

十、遵守事项

1、进入实验室必须着实验服;

2、员工对配发的实验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实验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实验服;

5、实验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或修补;

6、技术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计入当月绩效考核成绩;

十一、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由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员工手册协议书篇5

一.作息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加班可于事后调休。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周六/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二.个人仪表礼仪

1.工作时间,着装端庄、整洁、得体;重要活动时,如对着装有要求,需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

2.待人接物要注意礼节,讲究礼貌,不卑不亢,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提倡使用普通话,讲究语言文明,树立良好形象。

三.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假公济私,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在公司或利用公司资源做私人事务,非因职务需要不得私自动用公司公物或支用公款,不得将公司资料、设备用作私用。

2.所有员工应避免工作之外与业务单位的经营往来。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在业务关联单位接受劳务、技术服务或获取其他利益,如确实无法避免,应事先向公司领导请示。

3.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后,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做好各项工作准备。上班时间有私事外出需按规定向领导请假。下班离开办公室,清理收拾好文件和办公用品。婚/丧/事/病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4.工作时间,不大声喧哗,不做妨碍他人工作的事情,不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情,不长时间占用电话,不因私事使用办公电话,不玩手机,不打游戏,不看电影等。

5.午餐时间:12:00-13:00,餐费标准:5元/人,以员工福利形式由公司承担。本着勤俭节约原则,适量打餐避免浪费。餐后自行清洗餐具,放到指定位臵,摆放整齐。

6.中午休息时间,要保持办公区域的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如聚众打牌、下棋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应选在僻静场所,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四.清洁安全

1.保证办公室内卫生,做到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饮水设备等用品清洁卫生。个人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书籍等摆放整齐,办公桌下无杂物,保持好办公区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乱丢烟头、纸屑、果皮、果壳等。不准随地吐痰、倒垃圾,吸烟应到指定区域。值日员工按要求及时做好清扫工作,值日当天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避免事宜无法值日,要与其他员工及时调换。

2.提高绿色环保意识,崇尚节约型工作方式与生活方式。节约用水、用电、用纸,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应关闭电灯、空调、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耗能设备。使用水龙头后,应随手关闭。出入卫生间,应随手开关照明。打印一般文件时,提倡双面使用打印纸。

3.下班离开办公室,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发现可疑人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团队意识

团队意识与强烈的事业心是公司保持活力的源泉,只有融入团队,个人才智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取得更大的成就。因此,公司倡导部门/员工之间跨领域无边界协作,提倡有效沟通,快速行动,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观点和建议。

员工手册协议书篇6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

第三章福利制度

第四章薪酬制度

第五章考核规定

第六章聘用及岗位管理

第七章培训制度

第八章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章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和互联网的使用

第十章保密制度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考勤、休假、行为规范等事项均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作息时间

一、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标准工作日为一周五天,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二、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三、法定假日依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第二条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员工在上午8:30之后到达本公司为迟到,下午18:00之前擅自离开本公司为早退。因公外出时,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并登记后方可离开。

行政人事部每月1日至3日统计上月的考勤情况,各部门须在每月2日前将部门考勤确认情况上报行政人事部,同时附上请假条和加班表。员工可在每月2日前查阅本人考勤情况。

配置有考勤系统的公司的所有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都必须亲自打卡并接受监督。考勤卡只能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为打卡。代打卡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代打卡者及委托代打卡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或工资200元,委托代打卡者计旷工一天,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至解聘的处分。

员工应妥善保存好考勤卡,丢失者或损坏者赔偿20元的考勤卡工本费。

每月忘打卡3次(不含)以上的,每次扣20元(不分职务);商务代表外出时须在公司内部进行登记。

员工早晨到岗忘带卡时,必须在前台处进行考勤登记,本人和前台人员签字确定。下班前需于18:00分之前到前台处进行考勤登记,本人和前台人员签字确认。

因公外出须在外出和归来时刷卡,并由经理将外出原因注明在考勤单上,不做缺勤和扣薪处理。

第三条迟到早退的处罚

一、按月统计,不论迟到/早退时间多少,每一次均记迟到/早退一次,累计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者,开始累记惩罚;

二、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内的,累计惩罚每次扣50元;

三、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累计惩罚每次扣50元。

四、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但在4小时以内的,每次另按一天事假计算。此项单独累计三次加计旷工一天,单独累计5次加计旷工二天,单独累计5次以上加计旷工三天和计过一次。

五、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的,每次另按旷工一天计算;此项单独累计2次以上按辞退处理。

六、迟到/早退(不限时间)每月累计惩罚超过5次的,另扣除岗位绩效工资50%。

第四条旷工

以下行为为旷工行为:(1)、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休假的;(2)、未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擅自脱岗、离岗的;(3)、因本人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执行正常工作的;(4)、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旷工标准的;(5)委托代打卡(登记考勤)的;(6)、其它类似行为。

旷工的处罚:(1)、旷工一天者,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2)、一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条病事假制度

(1)、病假

所有病假均须及时向经理请假。如因疾病临时休假,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及时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3天以内的病假,需在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长期病假,须由本人或亲属在条件允许时及时补交。

两天(含)以上病假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无有效证明者按事假处理,情况不属实或提供虚假证明者,以旷工论处,并处以200元/天的罚款,直至对其予以开除处理。

员工休婚假、丧假、产假、事假及年假期间患病的仍按原假考勤,不做病假处理。

员工享受年假的,可以以年假优先冲抵病假。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以员工的基础工资为基数,按照下表比例给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给付比例工龄

医疗期3年以内3-5年5-10年10-15年15-20年20年以上

1个月(含)以内100%100%100%100%100%100%

3个月(含)以内80%85%90%100%100%100%

6个月(含)以内—60%80%90%100%100%

9个月(含)以内——60%80%90%100%

12个月(含)以内———60%80%90%

18个月(含)以内————60%80%

24个月(含)以内—————60%

(2)、事假

员工申请事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如确有特殊情况,口头申请的事假限一天以内,经上级经理同意后方可请假。

事假以小时为计假单位,原则上员工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须请假3天以上的,须提前一周报部门经理,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各部门经理请假由其直属上级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事假期间员工不得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关福利。连续事假30天(含)以上的,原则上按暂时停薪留职处理,且公司保留中断其社保福利的权利。

事假按天扣除对应全额工资(工资及补助金费用)。

(3)非销售岗位病事假其他规定

病/事假累计天数固定工资执行时间

5个工作日≤当月病/事假累计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10%的权利全年病/事假累计计算按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期为统计周期,在劳动合同生效期间,请假天数累计达到相关规定天数,公司可随即按相关规定执行。

11个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计≤21个工作日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15%-30%的权利

21个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计≤32个工作日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30%-50%的权利

全年病/事假累计>32个工作日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50%以上的权利

福利制度

第一条国家法定假日

法定节假日依据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第二条带薪年假

一、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满一年者(自员工进入公司之日起,含试用期),可以享受2天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可享受5天/年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受聘为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工作满一年便可享受5天/年的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在公司工作满五年的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可享受7天/年的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

二、凡要求休年假者,须提前一周填写《请假/休假申请单》,报上级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强行休假者,按公司考勤制度规定以旷工处理。在一个服务年度内已休产假和/或婚假的员工,不再享受该年度所属的带薪年假。跨服务年度休产假、婚假者,假期所属年度视为前一个年度。

三、一次申请的年假最低天数为半天,员工可自行选择用年假抵病、事假。

四、年假要求员工在一年内休完,不能跨年度使用。当年未休年假视为自动放弃。

五、由公司或合作伙伴安排的出国学习、旅游、考察出访等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将情况备案),本年度不得再享受该年度的带薪年假,当年已休的天数按事假从工资奖金中扣回。

六、休产假或婚假的员工,当年度不得再享受该年度的带薪年假,当年已休的天数按事假从工资奖金中扣除。跨年度休产假或婚假的员工,休产假或婚假视同为第一年度的假期。

七、解除合同的人员,其未休年假不予兑现或补偿。

八、在分支机构或利润中心在外地所设平台工作的员工调回北京,应持曾工作地点的人事部门提供的关于年假执行情况等的考勤相关文件提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婚假

1、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员工可享受10天婚假。

2、婚假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经理的批准,如因工作安排等影响无法一次性休完婚假,可视工作安排情况在6个月内分两次连续休完。其它特殊安排需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3、员工申请婚假者,须在休假结束后一周内将结婚证原件交行政人事部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情况不属实者,按旷工论处;情况属实,但不能按要求提交结婚证原件查验者,按事假处理。

4、员工婚假期间可享受全额基本工资和基本津贴以及部分福利;不享受与出勤情况和工作绩效相关的绩效奖及部分福利。

第四条丧假

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死亡者,可给丧假3天,要求出具死亡证明复印件。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员工申请丧假须提前或在事发三日内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如确有特殊需要延假者,须由本人提前一个工作日向本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准假。未经同意即自行延假者,所延假期按旷工处理。

丧假期间,除有特别注明者,一般员工薪资总额不变。延假期间薪资按事假处理。

第五条产假

公司鼓励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员工必须在公司转正后满1年以上并提供生育证者方可申请产假。有生育计划的员工请提前2个月通知部门负责人,以利安排工作。符合以上条件的女员工可享受公司给予的产期待遇: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员工产前检查可享受累计10天的孕期体检假,根据实际发生天数从产假天数中核减。产假期间每月发放员工相应级别的基础工资,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准发放;3-6个月内的延休产假须经副总裁批准。任何员工休产假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女员工初婚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引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42天。

3.凡不符合国家生育规定情况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所有费用自理。生育失败的,持指定医院,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产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不得重复计算假期。产假不应与其他公休假、年假连休,如确有特殊需要,员工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协调,报(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六条哺乳假

1.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与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哺乳时间不可合并使用。

2.哺乳期间超过以上哺乳假规定的单位外往返时间不计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记录记入公休或事假。

第七条其它

1.婚假、产假、丧假的福利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2.除上述各类假期外,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休假的,要事先逐级经上级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批准,此类假期的薪酬发放由总经理决定,书面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八条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指天数均为日历月,不得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除国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员工均须按规定提前取得公司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九条所有员工有义务在公司的统一调配下在适当的时间安排休假,并在休假前就假期内工作做好交接及安排,如未能在预计时间完成工作目标,则假期应自觉顺延。

第十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缴纳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由公司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员工都可享受社会保险。因员工个人原因暂无法参加保险办理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

1.公司正式员工;

2.不存在有其他单位同时为其办理上述社会统筹保险;

3.符合国家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薪酬制度

第一条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方针,统一制定薪酬计划和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员工薪酬构成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几部分。公司将每月实行绩效考评,根据绩效考评的结果确定员工每月薪资总额。根据公司的业绩情况及考核结果,可酌情给予员工发放奖金。

第三条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作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视情节严重予以罚款500~1000元,直至开除处理。

第四条薪酬与效益挂钩原则: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经营管理需要,利润中心的员工薪资、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本人的工作绩效及部门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

第五条发放和领取: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并在某岗位工作,行政人事部按照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和员工薪酬标准为员工核算当月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在次月10日发放(因离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欠外勤票达到一定额度等而缓发者除外)。员工可在次月11日上午10时后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工资条。

考核规定

第一条员工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晋升考核等,主要针对员工品德、能力、考勤及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

第二条员工考核是员工聘用、岗位确定、职级升降、薪酬增减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位公司员工进行考评。

第三条各部门、各职位具体考核标准按各职位工作内容及要求另行规定。公司对绩效评价不达标者,视为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公司将有权扣发全部绩效工资、奖金的权力,并且保留调整其固定薪资额度的权力。

聘用及岗位管理

第一节新员工招聘管理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复试,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第四条复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门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必检项目有:肝功能、B超、心电图等。经检查有乙肝等传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第五条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第六条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填写个人《员工情况表》、交登记照片4张、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领取门禁卡等手续,未领得门禁卡者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员工情况表》必须在到职当日填写,由部门经理写明薪资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当日送交人事部门备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提报新员工入职情况。商务部员工须经过岗前培训与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部门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二节岗位管理

第一条行政人事部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首签期限及所含试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除特别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者外,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表现优异之员工可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在试用期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计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转正。

第二条新进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两周内,由部门经理完成试用期考评,交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决定是否留用及留用方式。确定留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发出《转正通知单》,需经中搜总部行政人事部总监签字确认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及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确定不留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提前一周通知其离职。

第三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调动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工作态度、学识和能力,可向行政人事部进行推荐。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行政人事部填写《岗位调动单》上报至中搜总部行政人事部,经总部确认后并下达至员工本人。调岗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个工作日内快办理交接手续就任新职。交接工作完成后由员工本人携带《岗位调动单》到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第四条分公司部门经理之任免或变更,须由行政人事部门制作《人事任免令》,提交总经理签字后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经总部确认批准后方可生效,同时根据职务之变化决定薪酬变化之具体数额。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副总裁或总部人力资源部提名,报总裁批准后任免。

第五条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司通过以下途径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3)员工辞职。

(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而无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视情况要求赔偿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A、疏忽职守或违章操作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财产蒙受损害者;

B、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C、涂改重要文件或损坏重要公物者;

D、贻误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E、在与客户共事中,服务态度恶劣,被客户以此为由终止与公司合作,或有损害客户利益行为的;

F、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或殴打同事、打架斗殴者;

G、经营其他非本公司业务、受聘其他公司谋取私利、有损企业经营效益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在外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近/相同或竞争的业务者;

H、连续旷工或全年累计旷工触犯规定者;

I、偷窃、侵犯他人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J、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规、财经纪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K、有贪污受贿、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贩毒以及其它违法行为者;

L、故意煽动员工罢工或罢工者;

M、吸食或其他代用品者;

N、携带枪支、炸药或其他危险违禁品进入公司者;

O、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P、伪造或滥用公司印鉴,在外行骗者;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或经济蒙受损失者;

Q、参加非法组织者;

R、因盗窃、赌博、打架、流氓等行为而违反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诉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违反政府的有关法令者;

S、违反公司纪律被记过两次者;

T、其他同等错误者。

(2)、员工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照《劳动法》和《聘用合同》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且不支付辞退补偿金。

A.违反《聘用合同》所列的劳动纪律,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

B.蓄意或轻率导致公司设备或物品材料较大损失者;

C.不服从领导合理安排,屡劝不听者;

D.对公司/部门组织的培训,无经理以上部门负责人的同意或正当理由,累计三次不参加培训的;

E.未履行公司规定请假手续不到岗或超过请假期5天不到岗也未有任何书面说明的;

F.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门具体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3)、员工辞职

A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给行政人事部备案,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B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C员工在离职通知期内与各有关部门办理清楚所有离职手续,如员工有欠公司财物款的,须在离开公司前还清所欠所有财物,如员工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损失,须在离开公司之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公司并保留向其继续追讨的权利;由员工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D未按以上相关要求办理辞职,公司有权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第六条解聘程序。

1.解聘试用人员

A)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对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时解聘;

B)主管经理直接向该等试用人员发出解聘通知书,部门安排工作交接后,填写《工作交接清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C)离职当月工资于下月发放工资之日统一发放。

2.解聘正式员工

A)根据《聘用合同》或公司规定对不符合继续在岗工作条件的员工,由直接负责人填写《解聘员工申请表》,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必要时应提供该员工以往的《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意见表》。行政人事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规定以及双方的《聘用合同》对部门的解聘申请确认后,由行政人事部在2个工作日内向该员工发出正式的《解聘通知书》,通知书中将写明解聘理由和处理方法及依据;

B)被解聘员工持《解聘通知书》,依照公司离职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始工作交接以及离职。

第七条离职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进行工作交接,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离职。各分公司行政人事部门须在员工离职当日将离职手续报送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在1日内修改人力资源管理的纪录。

第八条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离职须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提交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转报总裁审批并安排离职手续的办理工作。

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加强员工的品德教育及知识技能的培训,公司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及工作性质开展具体的岗位培训,员工应积极参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对于公司要求必须参加的相关培训,如无正当理由,员工不得缺席;如确有困难不能参加者,须按相关请假制度之规定提前向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

第二条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

(1)、岗前培训:公司新招聘员工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主要包括:

A、公司简介及企业文化

B、公司的规章制度

C、公司产品简介

D、公司业务特点

E、员工将入职之岗位要求及工作规定流程等专业知识

(2)、在岗培训:公司通过在岗培训制度,为开发员工的潜在能力、提升员工价值提供条件,在岗培训的主要形式有:

A、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班

B、E-learning等其它培训方式

第三条员工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录用,累计三次在岗培训不合格者可由行政人事部提请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予以降薪或降级处理。

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自进入公司之日起,行政人事部将为其建立人事档案。内容包括:《员工情况表》、应聘简历、面试记录、体检证明、身份证及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转正评核表、考勤记录、历次绩效考评结果、薪资变动记录、职位变动记录、奖惩记录、工作交接记录、相关财务记录等记录该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品德、业绩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员工档案所需材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收集整理,所有员工应给予充分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惩。

第三条所有员工之人事档案由行政人事部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循保密的原则,对人事档案的内容不传阅、不散布、不议论、取阅时不在外滞留,不得将任何人的人事档案私自带出公司。

第四条其它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之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查阅人事档案,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签字同意,档案管理人员将档案中无关内容撤出后,方可在行政人事部借阅;借阅人不得将档案带出行政人事部。

第五条分公司人员情况报表需月度进行上报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

内外网使用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内部沟通和交流,公司建立内部办公应用系统(包括IGE),要求员工上班时间登录内部办公应用系统.

第二条各内部办公应用系统内发布的信息由各分公司安排人员负责维护和更新,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人事部门应在员工到职或者离职的当天及时进行信息的变更。

第三条“员工交流”版面供员工进行产品、技术、工作经验等方面的交流和探讨;员工不得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利于公司稳定发展的言论;员工不得利用上班时间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第四条员工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公司利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公司为员工设立的内部邮箱仅限用于公司业务,禁止利用公司邮箱传递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内容、注册外部网站或者与同事进行与工作无关内容的交流。公司有权对内部邮箱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做出相应惩罚。

第六条公司内部网及互联网络均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统一维护和管理,公司有权对员工的上网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做出相应处罚。

保密制度

第一条客户资料、价格策略、商业计划、软件源代码、未公开的技术文档等涉及公司利益及知识产权的,均属于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公司所有员工均有责任与义务保守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

第二条所有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的宣传推广资料、产品信息、技术资料等,必须获得管理层相关负责人的书面批准,并由综合部登记备案后,方可由指定部门委派专人对外发布。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三条掌握公司相关技术及商业机密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把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告知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本公司内部与自身业务无必然联系的其它员工。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四条为保证存储商业机密的计算机、文件、光盘等不会轻易泄露,公司对涉及技术及商业机密的文件、光盘等实行专人管理、借阅登记的制度;同时储存涉及技术及商业机密的计算机均应进行CMOS加密及屏幕保护加密。此两项密码除使用者本人拥有外,应向本部门经理备份,不得泄密给其它部门或个人。如有因密码泄露而导致严重后果者,其行为等同于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五条未经公司管理层同意,员工不得随意将可能涉及公司技术及商业秘密的文件、数据等带离公司(包括带回家中或是其它地方)。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六条经管理层批准,可将涉及公司的技术及商业秘密的文件、数据带离公司的员工,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相关资料不被泄露。如因失窃等因素而导致公司的商业和技术机密泄露,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按“玩忽职守”予以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七条禁止任何非本公司员工在任何时间内非经允许使用本公司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在确有需要使用本公司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须由本公司正式员工向本部门经理及综合部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在指定区域内使用,负责申请之员工须保证使用人不能访问涉及公司机密的任何内容。如有违者,其行为将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第八条所有员工不得随意拷贝与自身业务无关的文件(文档),复印或用其他方法取得客户资料、价格策略、商业计划、软件源代码、未公开的技术文档等技术及商业机密。如确有工作需要,须事先由本部门经理向总经理申请,获得签字同意后方可在相关部门经理的指导下进行。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九条对于由于工作失误或保密措施不当而导致公司机密泄露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相应的经济及行政处分;对于有意泄露公司机密者,公司除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对其处以经济及行政处分外,还将视其行为后果的严重性,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

员工优秀事迹的表彰,由所属部门写出书面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在批准范围内公示颁发。

公司级奖励分为以下五种:嘉奖、记功、记大功、特别嘉奖、特别晋级,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和直销分管副总裁核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并发放奖金300元:

A、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随时完成特殊工作任务者;

B、持续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工作,有具体事实者;

C、对社会有显著积极贡献者;

D、其他同等功绩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并发放奖金600元:

A、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B、为公司节约资金或废物利用降低成本,卓有成效者;

C、遇有灾害,勇于负责,予以速报或做出妥善安排,处理得当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D、检举违规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者行为;

E、其他同等功绩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发放奖金900元:

A、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险,减少公司损失者;

B、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C、其他同等功绩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嘉奖或特别晋级,并给予晋升工资等级或职务等奖励:

A、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被视为公司同仁的表率者;

B、一年内记大功两次者;

C、其他同等功绩者。

第二条处罚

由所属部门根据事实提出书面过失惩罚申请,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处罚分为以下三种:申诫、警告、记过。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申诫,并扣发当月工资300元:

A、初犯错误,对公司有轻度损害者;

B、对有关规定不严格执行者;

C、其他同等错误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并扣发当月工资600元,不足部分从下月工资中扣发,直至补足为止:

A、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者;

B、上班时擅离岗位,贻误工作,情节轻微者;

C、因个人过失引发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D、妨碍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E、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F、在工作场合大声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又不听劝阻者;

G、犯有其他同等错误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并扣发当月工资900元,不足部分从下月工资中扣发,直至补足为止:

A、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声誉,情节较轻者;

B、工作时间酗酒以致严重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C、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酗酒滋事、打扑克,影响工作、业务等团体秩序者;

D、犯有其他同等错误者。

员工手册协议书篇7

水果店员工守则3

一、每天早上提前二十五分钟正常开门营业。

二、开门时,必须经理或主管、当值日人员至少二人以上在场方可开门。

(衣服整洁、严禁披头散发、留海须齐眉毛,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短裤、裙子),(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必须提前做好营业时的准备,到岗位后应认真、迅速的上货、擦货,拉架,保证商品货架的整齐,干净卫生和货架的丰满,(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三、上班时间必须站立规范,严禁坐、手插口袋、抱肩、靠货架,(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严禁在营业场内吃东西,嚼口香糖、哼歌、吸烟、聚堆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四、文明用语、热情为顾客服务,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不得以貌取人,(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如遇顾客来店退换货、质量问题或其它税费部门来店,热情告之对方稍等,立即通知主管,若主管不在,可电话联系,不允许不报告主管或经理擅自处理来店顾客退换货或质量问题等事情。(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0元/次)。

五、严禁私自倒班,若确需要倒班者应提前给经理或主管说明原因,以便及时安排、调整.请事假者,应提前一天递交假条,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一天(35元/天),加班一天(35元/天加提成),旷工(50元/天)。

六、各街区员工要及时在各管辖区内巡视,及时拉架并为顾客导购,同时应提防盗窃行为,保证商品安全。

七、凡遇供货商来货(或进货),必须先核查售价、进价再订价,方可标价,再上架,如若不按规定标价谁标错价由谁补齐标错差价。过期商品及被损商品要及时下架,如不及时下架而给超市造成损失者,由区域负责理货员承担一切责任。

八、服装、鞋柜组销售严禁。内部营业员收顾客钱单独到收银台为顾客交钱。必须带实物商品协助顾客到收银台交款。(营业员违反规定给以10元/次经济处罚,收银员违反规定给以1元/次经济处罚,严重不按规定,按当次收顾客实际钱数处罚)

九、上班时间员工不得购物,早班员工须在下班时间购物,晚班员工必须在下班前五分钟购物,若未吃(用)完者,必须与当日下班时间带离超市。带离超市必须让主管查看实物和电脑小票才可下班离开超市,(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次)。

十、上班期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事情.不准携带手机,携带手机必须关机(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如:接、打手机处以50元/次;私会亲朋友处以5元/次;等等)。

十一、每天上班前10分钟要签到,迟到五分钟处罚5元,迟到半小时扣除当天工资并参加当日工作,如不参加工作者视为旷工计算(50元/天)。

十二、全体员工偷、吃、用行为一经发现,给以此商品十倍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上班期间卖错商品价钱,谁出错由谁补齐卖错差价,少收卖出商品钱数,谁出错由谁补齐少收钱数,可按店内规定最低价补齐。

十三、损坏任何设施(打价枪、条码称、等等)、任何商品照价赔偿。

十四、各早班营业员每天上班必须各自负责区域货架地面及门外玻璃、门外地面清扫一遍,各营业员下班后必须把各自负责区域商品整理整齐,门内外清扫干净并进行卫生签到才可签到下班,(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次)

十五、在工作方面全体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的一切安排管理;在纪律方面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初次进行提醒,严重批评警告,展教不改报之经理签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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