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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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前,学生要做好预习准备。

二、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各种实验的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要求自己清楚,数据、曲线、表格应该按规定格式填写、描述。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实验时应注意安全,使用玻璃仪器时,当心割破手指。使用易爆、易燃、蚀性、有毒性试剂时,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严格操作步骤。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

四、用过的药品、试液应集中到在规定的桶内,不得乱倒乱抛,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五、实验完毕后,洗干净所用过的实验器材并整理好,摆放整齐。

六、室内要尽量做好防尘、防潮、防磁场等。

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化学仪器借用制度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检查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借用教学仪器时,收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出:

(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

(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的仪器;

(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

(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

(5)不宜搬运的较精密的仪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

(7)危险品,易燃、易爆品。

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1、仪器室要有通风、遮光设施,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合理的温度和湿度。

2、各种仪器要在橱内整洁科学存放,仪器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仪器、设备、动植物标本、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同放。要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3、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做记录。

4、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做仪器的定期保养

5、实验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停止使用,能修则修,不能修由实验员和学校领导处理。

6、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维修费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4%。

7、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8、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入仪器的技术档案。

9、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总务处负责,经校长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账。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由于下列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予赔偿。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2、未掌握操作技术和未了解仪器性能而轻率动用。

3、教师、实验人员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4、粗心意、操作不慎。

二、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可不赔偿。

1、正常使用中发生合理的自然损坏。

2、经过批准试用的复杂仪器设备。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4、由于缺少必要条件,虽经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三、属于下列情况,可按损失值酌情处理。

1、遵守制度,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后,能主动如实报告,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认错较好的。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赔偿修理费用。

3、损失零配件能够修配的,可以赔偿零配件的价值。

四、赔偿处理权限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化学学生探究分组实验安全操作制度

(一)严禁学生以手(包括皮肤)接触,以口尝或以直接嗅闻任何化学药品。

(二)欲鉴别药品之气味,只可用手在容器开口土方轻轻招拂。

(三)如有药液溢出,应立即用水洗净。如遇酸类或其它蚀性药液灭及衣物而浸至皮肤,应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冲洗。

(四)经如热之玻璃仪器或其它未能确知温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却前不可用手触摸。如需移动,须使用挟持器具。

(五)以试管加热物质时,不可将试管闭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六)以水浴器加热可燃性或挥发性溶剂时,应在排气橱内为之,绝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热或将盛装此等溶剂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七)实验中如发生意外燃烧,应立即以湿抹布或细沙熄灭,必要时应使用灭火器。如遇衣服着火,应立即冲水熄灭或就地打滚。

(八)如有药液(品)进入眼睛,应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九)操作有机化学实验时,应将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十)实验准备室严禁学生进入。贴有「危险!」标志之装置与器具切勿接近。

(十一)严禁学生在没有化学老师在场指导之下,私自进入化学实验室,操作化学实验。

(十二)学生应熟读各种安全规则,并应确知实验室急救药箱、消防器材、救护设备等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十三)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处理须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内。

(十四)学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实验相关药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药品。

学生实验室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首先要使用的目的是为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兼顾科学研究活动,对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要进行必要的赔偿。

一、在使用仪器设备的过程中,预先已了解该仪器设备的原理及功能,明确熟悉操作过程,并有使用经验或有对该仪器设备使用过的人在场指导下,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无法避免的情况下),无需赔偿,但应及时汇报给主管教学主任并查明原因。

二、不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原理及功能以及操作程序,无使用该仪器设备的经验又无对该仪器设备懂行的人在场指导而使用,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或损坏,属于责任事故,应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赔偿。

三、属于专职保管的仪器设备因保管不善、疏于职守而发生仪器设备丢失者应予以配赔偿。

四、对于借出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应由所借人赔偿。

五、学生实验课时所用的仪器设备,应当在有经验的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否则按此条款三规定应予赔偿。

六、对所保管的仪器设备(指专职保管人员及借用仪器未还者)由于疏于维护而发生仪器设备损坏者亦应赔偿。

七、赔偿金额小视仪器价值、使用年限及其他具体情况由实验室主任报系主任研究后决定。

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范本篇2

1、做好防火工作。除实验需要外,严禁火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2、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3、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的方针,坚持“分类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则。严加保管,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存放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防护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识。

5、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存放与保管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个不准”的规定:性质相抵触,不准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准存放在一起;非危险物品仓库,不准存放危险物品;露天不准存放。

6、严禁设置一切明火,严禁试验、分装、打包与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装卸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震动、撞击或磨擦;不得随意重压和倾倒,不得随意碰撞或滚动搬动。存放区域的附近,应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7、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贵重器材及危险品的存放点必须有防盗报警器。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8、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对性质不稳定或容易分解变质的危险物品,应定期测量化验,并作详细记录。

9、进、出库或使用后,必须对操作现场与周围环境作认真检查,对遗存或散落的危险品及时清扫、处理。

10、实验器材、药品一律不外借。

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范本篇3

1、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必须经常保持良状态。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已有。

2、实验室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3、仪器装备应及时补充,及时验收、登记。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帐册相符和帐册实物相符。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仪器设备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6、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毒等工作,尽量减少仪器损耗。

7、爱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并根据情节及时处理。严格报废审批手续。开展自制教具、学具和课外科技活动。

8、建立和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9、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lo、一般药品与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要定厨、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帐清、资料清、标志清”。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做好防患工作。

11、在实验中违反操作规则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遵守实验操作规则发生损坏的,酌情处理。每次实验课结束后,实验教师要认真核对仪器设备数量与完好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12、学期初,实验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拟定学期实验计划,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要对全体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13、定期对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维修,无修复价值的应办理报损登记注销手续,并注明损耗程度及原因。学期末,实验教师要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整理清点,拟报填补计划。

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范本篇4

第一条计量器具的检定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校验制度

1、为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所有影响实验结果的精密仪器和器具均需定期经计量单位检定或根据规定自行校准后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采购标准合格产品,经计量校准后使用;

3、每台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校准,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影响检测精确度时应停止使用,修复并检定校准后才能用于检测。

第二条标准仪器和标准物质的保管制度

1、实验过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标准物质,必须用国家或部门颁布并具有检定证书的的标准物质;

2、本实验室使用的各类样品,必须是国家或部门颁布的统一标准,须按规定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质等要求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换;

3、各种标准应有专人按操作过程配制、标定,要有明确的标示,标准溶液取出使用后不得再倒回原标准液瓶内,超过保存期的标准液不得使用;

4、本实验室标准仪器必须按“计量法”的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5、建立标准品购入、管理、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和保密制度

1、使用实验室内统一规格的原始记录纸;

2、原始记录要由实验人员亲自填写,使用钢笔或记录笔,字迹要清楚,使用名词、术语要简明、真实。数据要更改时,应将错写数据划掉并在其上方改写正确数据,并盖实验人员印章;

3、工作完毕,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计算结果,发现数据有疑,要立即检查原因,不能删除或篡改与预期结果不符的数据;

4、实验任务完成后,原始记录应整理清楚后归档,并严格做好____;

5、实验人员对实验情况及结果有保密的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外传,本实验室的重要技术和正在研究中的课题及重大研究成果,尚未公开发表前不得外传。

第四条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报废制度

1、计划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并经计量部门检定发证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检定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保养方法,并持有操作合格证;

3、使用仪器时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登记,并注意做好仪器的清洁、保养工作;

4、每台精密仪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5、仪器不得“带病”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

6、大型精密仪器建立专人保管使用制度,外来人员未经批准和考核不得单独操作使用;

7、仪器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时,邀请有关专家报废鉴定,填写仪器报废单,经主任批准后,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

第五条安全制度

1、做好放火、防盗、防毒、放失密等各项工作,各实验室都要根据需要安装消防设备,配备有必要的防毒设施;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建立妥善的保管、领用、登记制度;

3、水、电、火源的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每日检测工作结束仔细检查,以防万一,停水、停电时必须关好水龙头和切断电源,避免来水、电发生;

4、实验室内不得抽烟、洗衣、烧煮食物,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食品,检测工作时不得高声喧哗和嬉闹;

5、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条、检查和总结制度

1、各级有关部门的下达任务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委托检测任务,根据工作时间安排工作计划;

2、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任务安排、物资设备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等;

3、根据年度计划适时制订季度和月计划,每次制订前对上一阶段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教育;

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范本篇5

小学(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4、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5、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范本篇6

一、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制订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涉及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3.在发生本制度没有明确,而涉及仪器、设备的所有行为时,解释、执行权在实验室。

4.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5.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上机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写出事故报告,仪器设备的故障现象、维修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二、实验人员管理办法

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学生都必须遵守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2.实验开始前,检查本组内仪器设备、器材是否齐全且完好无损、规格是否适用。

3.实验时,小组内人员应有分工,并轮流担任接线、记录、观察、操作等工作。

4.线路连接应正确、牢固、整齐、美观。线路连接完毕检查无误后,方能接通电源进行实验。改接线路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合闸通电后,不要抚摸带电裸露部分,注意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测量数据和操作仪器设备时,要认真仔细,力求准确,以免过后因数据错误导致实验失败。

6.实验过程中,若发现异常现象、异常气味或其他危险迹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勿惊慌失措。

7.实验结束后,检查、清理所用的仪器、仪表、元器件、设备和导线,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修复,避免影响其他实验。

8.人为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9.工作结束后,废物要放入纸篓或废物箱内,保持工作台整洁。

三、管理人员职责

1.应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特性,指导使用者正确使用仪器。

2.爱护仪器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3.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4.保持实验室的&39;整齐和清洁,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使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安全。

5.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账物相符。

四、实验室安全制度

1.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2.实验前全面检查安全,实验中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3.如遇火警,除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4.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并及时报告上级和保卫部门,同时保护好现场。

5.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6.下班前,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确保仪器设备断电,断开电源开关,关好实验室的门。

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范本篇7

一、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的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二、每个实验室(研究室、贵重精密仪器室)设一名安全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并悬挂在明显的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五、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时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其它气体。

六、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应立即拆除。

七、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除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外,都需保卫部门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做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一、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害气体处理工作列入计划一起施工。

十二、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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